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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合肥滨湖里小区电梯噪音扰民
来信人: 罗**** 来信时间:2024-01-01 16:50
领导好,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和《民用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隔声条文规定:电梯产生的振动和撞击声对住户的干扰很大,在住宅设计中不得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a声级等效声值:a类房间≤30分贝,b类房间≤35分贝。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a声级等效声值:a类房间≤35分贝,b类房间≤40分贝。目前滨湖龙川里11栋噪音已经严重超标,影响到了我家正常生活,请领导协调解决能否让电梯降速或者采取其他办法解决此事!
回复
回复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时间:2024-01-02 14:47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2024年1月2日下午联系 ,解释小区公共设备产生的噪声应该由专门的运营和维护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建议向小区物业反映或者直接拨打“12345”反映上述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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