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na-九游会j9官方登录入口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发布日期:2023-11-22 16:19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3〕1069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

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na-22放射源

实行豁免管理的函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规定,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计划生产、销售mimr-xz3型环保核子浓度(密度)分析仪,每台仪器含有一枚活度为9.25e 5bq的na-22放射源。每枚放射源活度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相关规定,符合豁免要求。鉴于该放射源活度低,且上述型号仪器固有安全性高,对环境、公众影响小,我厅同意对上述型号仪器中使用的na-22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

二、使用上述型号仪器的单位可以免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你公司销售上述型号仪器给最终用户无需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及备案手续。

三、你公司应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所售仪器中na-22放射源的跟踪管理。在产品说明书和销售合同中明确告知产品中有放射源,同时告知有关放射源的危害和防护知识及售后管理要求。

四、你公司应制定上述型号仪器销售台账、售出仪器跟踪管理记录,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我厅报告上一年度有关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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